德力股份(002571)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 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 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 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含实际 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安徽德力日用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