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第五条 除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如有))、 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