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霖家居(603408) -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厦 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管理的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 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