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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智领(601717) -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6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8月28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 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1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