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与本款第(一)项、(二)项和(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维护公司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