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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MEMSensingMEMSensing(SH:688286)2025-08-28 10:5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 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 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应当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1 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 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 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