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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 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交易所申请, 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 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 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 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 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