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0029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及社会经济 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特制定本守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忠实、勤 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 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