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06178) -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議事規則 (2025年8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好內部審計、專業審計,確保董事會 對公司經營經理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和《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 定,公司董事會特下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並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負責審 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成員應當為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的董事,且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過半數,委員中至少有一名獨 立董事是從事會計工作五年以上的會計專業人士。 第四條 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成員由董事會任命。 第五條 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召集人應由獨立董事中的專業會計人士 擔任,負責主持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工作;該召集人在獨立董事委員內 選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六條 公司現任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