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06178)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員組成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提名與資格審查委員會議事規則 (2025年8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持續、規範、健康地發展,規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聘免程序,優化董事會和管理層的人員組成和結構,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 (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證券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 公司董事會特下設薪酬、提名與資格審查委員會,並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薪酬、提名與資格審查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負責 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 職資格進行遴選、審核,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制 定、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除非經董事會審議通過或另行特別授權,薪酬、提名與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所 有決議對公司不產生效力。 第三條 薪酬、提名與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至少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 董事應過半數。 第四條 薪酬、提名與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