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3007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