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3007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