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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思创(6884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海 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 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 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组成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 构,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