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 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 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