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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3000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LummyLummy(SZ:300006)2025-08-28 11:58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