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3015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