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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0027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
ASK PHARMASK PHARM(SZ:002755)2025-08-28 11:5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奥赛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一)会议日期、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和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 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 式召开;若采用其他方式召开,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 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