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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30094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