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 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宝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无 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能实质控制的公司,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 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子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法律、战略、投资等事务接受公司相 关职能部门的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