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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 关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等方面 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