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朗威股份(3012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朗威 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等有关各方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