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