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保证担保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满足信息披露的需要;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 并简称"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 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 的反担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