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0007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第四条 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 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拟辞 任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