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隆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对董事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处理董 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