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0007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 续,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 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承诺的 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