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601611) - 中国核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行动人。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