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3009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年8月修订)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保证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共同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参考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方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 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季度绩效收入按季进行考核,于 季度考核完成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