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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控股(01259)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PROSPER FUTUREPROSPER FUTURE(HK:01259)2025-08-28 12:54

PROSPEROUS FUTURE HOLDINGS LIMITED 1. 組成 1 1.1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是按董事會於2011年6月22日會議通過的決議案成 立的,其職責為: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 面),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為配合本公司的公司 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 (b)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 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 (c) 評核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d)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總裁)繼任計劃 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 (e) 制定及在適當情況下檢討董事會成員及僱員(包括高級管理層)多元 化政策,及檢討董事會為執行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計 量目標和達標進度,以及每年在《企業管治報告》內披露檢討結果; (f) 協助公司定期評估董事會表現。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本公司」)1259) (股份代號:1259) 提名委員會之 職權範圍 (本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12月27日及2025年8月28日修訂) 未來發展控股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