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 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 个交易 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