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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YonkerYonker(SZ:300187)2025-08-28 13:0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永 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另有规定外,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辞任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