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通(3008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管理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