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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LHGLHG(SH:600186)2025-08-28 13:0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