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0021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通过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