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00215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 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结合《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 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