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JXFHJXFH(SZ:300213)2025-08-28 13: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决议作出之日解任 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