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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JXFHJXFH(SZ:300213)2025-08-28 13: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六)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