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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3002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JXFHJXFH(SZ:300213)2025-08-28 13:0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