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晶雪节能(3010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晶雪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下属 子公司的负责人和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为"报告人")。报告人负有 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