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30054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