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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WondershareWondershare(SZ:300624)2025-08-28 13:38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一)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名非独立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视情况委任))候选人;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 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 人;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 上参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二)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