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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真实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燕 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 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或信息,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中心、所属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关联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