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3006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具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具备财务管 理或会计专长的专业人士。 本议事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含义一致。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