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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ShenlingShenling(SZ:301018)2025-08-28 14:07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