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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曼恩斯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 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其对 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 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