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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独 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 对相关事项的关注和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