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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六条所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