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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 任和义务,全面、有效地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 可参照本办法,拟定自身的捐赠事务管理制度,并按规范执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 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 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 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 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