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公 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 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