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300624)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 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 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包括执行董事(即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即未在公 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视情况委任);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